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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4

狗——阿拉斯加。

阿拉斯加没满三个月的时候,他们就分手了。

赵之恒在的时候,对鱼干嫌弃至极,现在想不起来它叫什么也在清理之中,毕竟三个月的事清,三年总能忘得七七八八。

“送人了。”于淮瑾说,“工作三天两头坐飞机,我怕照顾不好它,就送人了。”鱼干是一条有自己精神世界的狗,在赵之恒面前低眉顺眼,几乎很少和赵之恒出现在同一个房间里,但是在于淮瑾面前就跟二哈附体一样。

具体事例参照遛狗的时候,鱼干太兴奋,蹦起来狗头撞了于淮瑾的下颌骨,差点把于淮瑾的后槽牙撞下来,没等于淮瑾骂它,它自己疼得在公园掘地三尺,溅了于淮瑾一身泥。

鱼干很喜欢江越,于淮瑾第一次跟江越约炮过后,他就能通过于淮瑾身上的味道在于淮瑾遛它时撒丫子狂奔,隔着八条马路找到江越并且用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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